吃饱了。
靠在椅背上,摸摸肚子,满足。
窗外的林子安安静静,一点动静都没有。以前每天半夜震我醒的闷响?消失了。贝希摩斯那家伙,大概是挨打挨出心理阴影了。
挺好的。
不过该走了。
——
三年了,该走了。
木屋收拾干净。灶台擦干,柴堆码好。
储物空间一收,整座院子缩成一点,融进掌心。
原地只剩一片空地。连根草都没踩歪。
拍了拍手,转身,出门。
走了两步,又回头看了一眼。
什么都没有的空地。
三年前被丢到这儿,连个遮头的屋檐都没有。现在嘛——整座木屋全装我掌心里,连围墙上的爪痕都还留着。
怎么说呢。
挺感慨的。
但感慨归感慨,不走不行。林子再大也只是个角落,外面的世界什么样,我还没见过。
转身。迈步。不回头。
——
出了森林就是大路。
土路,车辙压出来的。往前走,延伸到看不见的地方。
走在真正的路上,跟在林子里踩泥巴完全是两个世界。
不用提防灌木丛里窜出角兔。不用听有没有灰狼嚎叫。风吹过来只有草香,没有血腥味。
爽!!!
走了大半天,远远看见一个小村子。几间歪歪扭扭的木屋围着一口水井,炊烟懒洋洋往上飘。
犹豫了一下。
绕过去了。
不是不想进,是不知道怎么跟人说话了。三年除了自言自语就是对着狼跟野猪喊救命,社交技能大概已经退化到负数。万一开口就说「别过来,我有毒」,那场面也太尴尬了。
就这么沿着大路走。白天赶路,晚上找棵大树底下露营。创造魔法凝个营火,煮壶野果茶,看着星星发呆。
自由自在。
第一晚露营的时候,居然有点不习惯。太安静了。没有远处闷雷似的震动,没有树枝折断的咔嚓声。连虫子叫的都比林子里温柔。
躺在斗篷上翻来覆去,总觉得少了点什么。最后听着风声才慢慢睡过去。
习惯了危险之后,安全反而有点不真实。
——
走了大概三四天。
大路拐过一道矮坡,前面突然热闹起来了。
不是好那种热闹。
「值钱的东西跟女人孩子都留下!其余的——去死吧!!!」
粗砺的笑声混着喊杀声从坡下传来。
我走上坡顶一看——
十几号破衣烂衫拿着刀的盗贼,把几辆马车围在路中间。马车挺讲究,乌木车身雕着花,鎏金铜饰亮闪闪的,一看就是贵族的。车前几个骑士在挡,但寡不敌众,盔甲上都见血了。
然后我看了看大路。
这群人把路堵死了。连个缝都没留。
我:「……」
不是,我就想过去而已啊。
盗贼头子还在那边嚣张,叉着腰冲马车喊:「里头的人给我出来!再磨蹭老子不客气了!!!」
车厢里传来一阵压抑的惊慌声。
骑士们互相看了看,握剑的手都在抖,但没人退。
怎么说呢,看见这一幕的时候,我脑子里闪过的不是什么正义感。说真的跟我没关系。
我想的是——绕路的话得走林子,林子里说不定有魔物。比这帮破烂麻烦多了。
而且他们确实挡路了。
指尖凝起几枚无属性魔法弹。从坡顶往下一喊:
「让一下,挡路了。」
盗贼们回头。看见就我一个人披着灰斗篷站在坡上。
为首的啐了口唾沫:「哪来的野丫头,找死!!!」
挥刀就冲过来了。
我抬手。
几枚魔法弹擦着他们的脑袋飞过,砸在脚边的地面上。
「嘭嘭嘭!」
泥土炸开好几个坑,碎石跟土块飞溅。
盗贼头子的脸瞬间就白了,脚下一个踉跄差点坐到地上。
我补了一句:「滚。」
魔力威压随随便便散出去一点。那帮人腿当场就软了。刀哐当哐当掉了一地,连滚带爬往林子里钻,嘴里喊着「恶魔」,眨眼功夫连影子都没了。
整个过程。大概十五秒。
太弱了。
我甚至都没出汗。
以前被角兔追的满林子跑的我,跟现在的我,已经不是同一个物种了。但说实话,打这种货色连热身都算不上。就像踩蚂蚁一样——蚂蚁不可怕,是你太大只了。
风一吹,坡下又安静了。
几个骑士扶着马缰喘粗气。车厢的车窗被人推开一条缝,有道目光落在我身上。
我理了理帽檐,慢慢走下坡,对着那帮人说了句:
「到城镇为止顺路的话,我跟你们同行吧。」
反正都是一条路。跟着走省的自己再迷路。
话音刚落,一个穿暗红镶金长袍的中年男人从主马车旁快步走过来。
红头发。身板挺直。袍子上绣着荆棘玫瑰的纹样。
看着就像个贵族。不是那种养在深宅里的,是见过世面的那种,眼睛里有东西。
他走到我面前,认认真真欠了个身:
「多亏你出手相救。我是索丽斯提亚魔法王国的原公爵,克雷斯顿·凡·索丽斯提亚。」
原公爵?!
跟王国权力者扯上关系了?!
我差点往后退了半步。这种人物身边全是麻烦,搞不好一不小心就被卷进什么权力斗争里。我这人最怕麻烦了。比怕灰狼还怕。
「不必客气,」我维持着面瘫脸,淡淡的说,「只是恰巧同路,目的地碰巧一样而已。」
克雷斯顿没接话,反而笑得更温和了。转头看了眼身后的马车,声音里全是实打实的感激:
「话虽如此,多亏了你,我孙女才能平安。这份恩情,索丽斯提亚家记在心上。」
他孙女还在马车上?
刚才差点被劫的就是个小女孩?
我指尖无意识捻了捻斗篷边角。有点不知道怎么接这种话。道谢太heavy了,我只想赶紧把话题岔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