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亲手把男人的救命良药白月光送到他的面前,圆了自己男人的青春美梦。
她救醒了自己的男人,给了他活过来的机会。
却不知道,会给自己的婚姻带来什么样的劫难。
从自己的男人、丈夫的态度上,她知道,从此她在这个家里,更没有好日子过了。
回家的路上,她第一次有了抽身逃离的想法。
她能忍受他的轻视甚至忽略不计,她不能忍受如此明晃晃的背叛。
果然,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高瑗瑗高调以李岚忠“救命恩人”的身份,带着儿子趾高气扬地住进了李家。
张红英的家,彻底乱了。
高媛媛跟着她的部队老公在外生活多年,老公手下的兵,来自五湖四海。
她在待人接物方面,除了具有先天的见风使舵、眼皮活、厚脸皮、没底线,更有后天的较之普通女人的经多见广。
她很会来事,轻轻松松就搞定了李家大小两个魔头。
对老魔头,她整天“阿姨”长“阿姨”短,给她捶背揉肩,还不断送点小恩小惠的礼物。
对小魔头,她知道小姑子爱打扮,就把从高邮带来的涤纶布料,送给她做新衣服,还不辞辛苦,带她回到高邮,到她熟悉的鞋店,帮她购买时髦的皮靴。
对李老头,她投其所好,特意从高邮的花店买了两盆月季,一路辛辛苦苦地捧到清江县,恭恭敬敬地送给他。
李家上下,很快就都被高瑗瑗收服了。
蒋翠喜见天的,一边骂张红英抠搜小气,一边大夸高瑗瑗“懂事”“贴心”;
李岚花更是把高瑗瑗当成亲姐妹,跟她无话不谈;
李老头也对高瑗瑗客客气气,另眼相看,偶尔还会跟她聊几句养花的事。
张红英和女儿冰心,成了彻头彻尾的外人。
在家里的地位,还不如高媛媛的儿子吴大顺。
她每天照样做饭、洗衣、打扫卫生,没人帮衬她。
李岚忠出院后,在家休养,每天跟高瑗瑗待在一起,要么聊天,要么下棋,要么享受高瑗瑗给他泡的功夫茶——她在泡茶上懂些皮毛,泡出的茶清香扑鼻,李岚忠很是喜欢。
还夸她像董小宛一样有才气,有风情。
张红英看着他们如胶似漆的样子,心里像针扎一样疼。
她试图跟李岚忠交流交流,增进点感情。
可他要么敷衍两句,要么干脆待理不理。
有一次,她做了李岚忠最爱吃的红烧肉,他却皱着眉:
“太油腻了,瑗瑗说我大病初愈,要吃清淡点。”
张红英端着盘子,站在八仙桌前,有片刻的石化。
他吃了十几年她做的红烧肉,从来没说过油腻。
他说,毛主席就喜欢吃红烧肉,毛主席说,红烧肉能补脑。
所以,毛主席才这么睿智、这么伟大。
一辈子没拿过枪的人,却是伟大的军事家、战略家。
李岚忠的硬笔书法造诣很高,尤其擅长模仿毛主席的毛体字。
做了领导后,经常有人请他题字做牌匾,或者收藏。
他每每为此沾沾自喜。
闲暇时光,他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练字。
李岚忠很崇拜毛主席用“文房四宝”打败国民党“四大家族”的过人智慧和战略家气魄。
一直以来,红烧肉都是他的最爱。
现在,毛主席喜欢的红烧肉,在高媛媛入住李家后都不香了。
高媛媛在这个家里住了半个多月,张红英的日子比之前难过了好几倍。
在这个家里,除了不爱说话的李老头,人人都成了压榨她、挤兑她、嘲讽训斥她的对象。
连高瑗瑗那个几岁小儿子吴大顺,原来看着挺乖顺可爱的一个孩子,现在见了她不是吐唾沫,就是上腿踢。
她已经沦落至此了,高媛媛还时不时给她挖坑,上眼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