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月底,滨江县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酷暑。
知了叫得人心烦意乱,柏油马路被晒化了,踩上去软绵绵的,留下一串黑脚印。
刑侦大队一中队的办公室里,两台吊扇开到了最大档,呼呼生风,但吹下来的全是热气。
林奇坐在靠窗的一张办公桌前——这是属于他的新位置,不再是角落里那张堆满杂物的破桌子,而是正对着门口、采光最好的位置。
桌上摆着一个新的搪瓷茶缸,还有那张刚刚下发的、盖着县局鲜红大印的正式调令:
**【关于录用林奇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员的通知】**
短短半个月。
破获“水泥藏尸案”,挖出“雨夜幽灵”。
林奇这个名字,现在在滨江县公安系统里,已经是个传奇。
以前看他不顺眼的副队长刘刚,现在见了他都是“林老弟”长、“林老弟”短,甚至主动把队里唯一的那个电风扇风口往林奇这边掰。
“林奇,接着!”
李向从外面大步流星地走进来,把一瓶冰镇的“健力宝”扔在林奇桌上。
李向看起来心情不错,虽然眼袋还是很大,但那种因为积案压顶而产生的焦躁感消失了。孙志强那个案子破得漂亮,市局发了嘉奖令,甚至还要给他们请集体三等功。
“谢李队。”林奇拉开拉环,那个年代特有的橙子味汽水带着凉气冲进喉咙,驱散了暑气。
“行了,别美了。”
李向拉开椅子坐下,点了一根烟,神色突然变得有些古怪,“刚看守所那边打电话来了。”
“看守所?”林奇一愣,“孙志强招供不顺利?”
“不是孙志强。”
李向吐出一口烟圈,眼神里带着一丝玩味,“是那个张大民。”
张大民。
那个把媳妇杀害后用水泥封在猪圈里的养猪户。
“他怎么了?”林奇问,“证据确凿,他也招了,等着吃枪子儿就行了,还能闹出什么幺蛾子?”
“这小子不想死。”
李向弹了弹烟灰,“他在号子里听那帮老油条说了,像他这种杀妻、毁尸、手段残忍的,严打期间基本就是死刑立即执行。这孙子吓尿了,天天在里面嚎,非说要检举揭发,要立功赎罪。”
“检举揭发?”刘刚在旁边插了一嘴,一脸的不屑,“一个养猪的文盲,能检举啥?检举谁家猪肉注水了?”
“他说……”
李向看着林奇,眉头微微皱起,“他说他有个‘保命的大秘密’,只能跟你说。别人去提审他都不开口,就在那装疯卖傻,非要见‘那个能看见鬼的林警官’。”
办公室里爆发出一阵哄笑。
上次林奇用“引路符”和“鬼上身”把张大民吓破胆的事,早就成了队里的笑谈。在张大民眼里,林奇恐怕比阎王爷还可怕,但也只有林奇能救他。
林奇没笑。
他捏着那个橘红色的易拉罐,指节微微发白。
一种老刑警的直觉告诉他,张大民这种处于绝境中的人,为了活命,只有两种可能:一是胡编乱造,二是真的手里有货。
而张大民这种常年在村里混、半夜敢去偷沙子、杀人敢埋尸的滚刀肉,他的活动轨迹往往是在深夜和荒野。
他看见的东西,可能真的不干净。
“我去一趟。”
林奇站起身,一口喝干了汽水,“我去听听他能吐出什么象牙来。”
……
滨江县看守所。
这是一座建在城北半山腰上的灰色建筑,高墙电网,戒备森严。走廊里阴冷潮湿,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消毒水和发霉被褥混合的味道。
提审室里,铁栅栏把空间一分为二。
半个月没见,张大民已经瘦脱了相。
那个曾经满身横肉、在村里不可一世的村霸,现在穿着黄马甲,剃了个光头,眼窝深陷,脸色蜡黄。看到林奇进来,他像是看见了亲爹一样,带着手铐就扑到了栅栏边上:
“林警官!林警官你可来了!救命啊!我不想死啊!”
林奇拉开椅子坐下,把笔录本往桌上一摊,面无表情地看着他:
“张大民,这里是看守所,不是菜市场。想活命,靠的是法律,不是靠求我。”
“我知道!我知道!”
张大民拼命点头,唾沫星子乱飞,“所以我才要立功!我知道规矩!只有检举大案要案,才能保住脑袋!林警官,我有货!真的是硬货!”
“说吧。”
林奇从兜里掏出烟,自己点了一根,并没有给他,“如果是谁家偷了牛、谁家赌博这种屁事,你就留着跟法官说去吧,保不了你的命。”
“不不不!不是偷鸡摸狗!”
张大民压低了声音,那双充满了红血丝的眼睛惊恐地看了一眼身后的管教,然后凑近栅栏,神神秘秘地说:
“是死人。也是死人。”
“而且……是那种穿着红衣服的死人。”
“咯噔。”
林奇的心脏猛地漏跳了一拍。
他夹着烟的手指不可控制地颤抖了一下,烟灰掉落在桌子上。
**红衣服。**
这三个字,就像是一个魔咒,瞬间唤醒了林奇前世那段最黑暗的记忆。
但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,甚至眼神变得更加冷漠:“红衣服?说具体点。别跟我编鬼故事。”
“没编!我发誓我要是编瞎话天打五雷轰!”
张大民急了,开始竹筒倒豆子:
“那是今年开春的时候……大概是三月份吧。那时候天还冷,河里还没完全化冻。”
“那天晚上,我去北河滩那边偷沙子。你知道的,那种河沙好,卖给盖房的能值不少钱。”
“大概是后半夜两点多。我正装车呢,突然看见河对岸的大堤上,停了一辆车。”
“什么车?”林奇打断他。
“看不清牌子,黑灯瞎火的。就是那种小轿车,屁股挺圆的,看着挺高级,不像咱们县里的破吉普。”
93年的滨江县,私家车极少。能开得起轿车的,非富即贵,或者是公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