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秀在军营里又待了半个月。
说是什长了,其实也就是个管十个人的小头目。
但他干得认真,每天天不亮就起来,带著他那十个兵跑操、练刀、练阵型。
赵无忌的箭法確实好,五十步內指哪打哪;那两个重盾手力气大得能扛著盾牌衝锋;四个长枪手的配合也渐渐有了默契。
日子过得充实,但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。
直到李横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。
“小子,你是不是忘了自己还有个家?”
“家?什么家?”
温秀愣了一下,
“你个混小子,你娘托人带了好几次话了,”李横瞪著他,“说你再不回去看看,她就亲自来军营揪你耳朵。”
“……哦。”
“哦什么哦?明天给我滚回去!”
温秀摸了摸后脑勺,没说话。
家?
这个词对他来说有点陌生,他没有家,早年跟著爷爷奶奶,他们没了家也就没了。
成年后,他的“家”是一间月租八百的隔断间,十平米,放下一张床和一个衣柜就转不开身。
后来生病了,连那间屋子都租不起了。
这一世的家是什么样?
他不知道。
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认准 101 看书网,????????s.???超讚 】
穿越过来这些天,他一直在打仗、杀人、守城、招兵,脑子里装的都是怎么活下去。
那个“家”对他来说,只是一个概念。
但舅舅李横说了,他就得去。
第二天一早,温秀揣著这些日子攒下的军餉,去了一趟集市。
他也不知道该买什么。站在集市中间,看著来来往往的人,忽然有点茫然。
卖菜的大婶看他穿著牙兵的衣服,害怕又殷勤地招呼:“军爷,买点什么?”
“……面。”
“好嘞!”
大婶给他称了四十斤白面,用布袋装好。温秀扛在肩上,又往前走。
肉铺的老板正在砍骨头,看到他也堆起笑脸:“军爷,新鲜猪肉,要不要来点?”
“这是什么肉?”
“瞧军爷说的,当然是羊肉,难道还是外面的米肉不成?”
“那来五斤,再配点料!”
“好嘞!”
老板手起刀落,砍下一大块五花肉,肥瘦相间,油汪汪的。
温秀把肉掛在面袋子上,又想了想,拐进了一家布庄。
他也不知道该买什么,就挑了几尺看起来不错的青布,又买了一盒点心。
那种用油纸包著的、上面印著红字的糕点,看著就贵。
付钱的时候他也没心疼。二十贯背身上,花个几百文算什么?
买完东西,他按照模糊的记忆中的路穿过半座城,拐进一条窄巷子。
巷子很旧,两边的土墙斑斑驳驳,墙角长著青苔。
但地上扫得很乾净,家家户户门前还摆著几盆蔫头耷脑的花。
温秀在一扇木门前停下来。
门上的漆已经掉了大半,露出底下灰扑扑的木头。门环是一只铁做的兽头,锈跡斑斑,但被摸得发亮。
他站了一会儿,伸手敲了敲门。
没人应。
他又敲了两下。
里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,然后门“吱呀”一声被拉开!
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站在门口,围著一条洗得发白的围裙,手上还沾著麵粉。她看到温秀的那一瞬间,整个人愣住了。
“秀儿?”
温秀看著她,不知道怎么开口。